近日,江苏省人社厅印发《江苏省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在全国率先建立养老护理职称体系,养老护理专业从此可以参与职称评定。
在江苏省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等单位从事养老护理服务与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职称评定。职称设初级、中级、副高级三个层次,对应名称依次为养老护理师、主管养老护理师、副主任养老护理师。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省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中指出,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纳入卫生系列,与医师、护理、药学等职称平行设立,而非作为“护理”职称的分支。
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江苏省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请及时告知省职称办。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 工作领导小组 下载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3/8/3/art_77278_10971466.html 内容来自:江苏省人社厅官网、南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