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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养老机构摔倒受伤,各方如何承担责任?朝阳法院发布涉养老机构民事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搜养老院网 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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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养老机构摔倒受伤,各方如何承担责任?养老服务合同中单方免除养老机构责任的格式条款是否有效?子女将老人送到养老机构就可以撒手不管?8月17日,北京朝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涉养老机构民事诉讼案件审判白皮书》,通报该院参与北京市委深改委2023年接诉即办“每月一题”涉养老机构监管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情况。3名代表委员、10名专家学者现场观摩此次通报会。

“人口老龄化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面临和解决的重大课题。朝阳法院全面落实市委、市高院相关工作要求,立足区域特点和司法需求,将亚运村人民法庭建设成涉老审判专业化人民法庭,整合各方资源,以法治力量更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朝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齐晓丹介绍,朝阳法院积极参与接诉即办“每月一题”养老机构监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向朝阳区养老机构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建议,赴不同类型养老机构走访调研,与中国老龄协会、北京市老龄协会、高校智库专家合作交流,参加北京市老龄法律服务与保障研讨会,全面了解辖区养老机构行业发展情况及老年人关切问题,有针对性地向风险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对近五年来审理的涉养老机构民事诉讼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形成《涉养老机构民事诉讼案件审判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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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养老机构民事诉讼案件审判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2018年1月至2023年6月,朝阳法院受理涉朝阳区养老机构案件共232件,案件数量呈逐年增长态势。朝阳区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80家养老机构中,近五年发生诉讼的养老机构共29家,占比36.25%。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服务费案件及人身伤害案件。重点围绕人身伤害案件调研发现,当事人对老人在接受养老服务过程中致死伤的责任认定存在认识偏差,类案审理呈现申请司法鉴定比例高、判决比例高、上诉比例高、赔偿金额高等特点。

朝阳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庭长李清华介绍,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养老服务合同存在内容不完善、标准不统一的情况,有的缺少对具体服务内容的规定,有的存在免除养老机构义务或责任的格式条款;部分养老机构管理不细致,制度不完善,提供的照料护理等级标准不统一,未对养老服务提供过程进行记录,甚至缺乏老年人突发疾病或受伤时的应急处理预案。

朝阳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蒙镭通报的涉养老机构民事诉讼典型案例中,某养老机构以养老服务合同约定“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入住期间因病去世的,养老机构对死亡的后果及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为由抗辩,且在照顾老人期间未能制作保存老人的完备健康档案、入出院记录、用药情况等。法院依法认定该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并综合考虑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期间的身体情况、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及养老机构的运营情况等因素,认定养老机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除上述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之外,朝阳法院通报的涉养老机构民事诉讼成因还包括老年人及近亲属未尽合理注意义务,部分家属未能经常与老年人沟通、探视,出现紧急情况时,个别家属未能及时同意甚至不同意将老人送医,使得老人延误救治。另外,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典型案例中,一位入住养老机构时身体状况经测评确定为“完全不能自理”并选用一级养老服务照护的老人,在房间内自行站立穿衣过程中摔倒受伤,法院综合案件情况依法认定,养老机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70%责任,老人明知自己行动不便却独自进行超出行动能力的活动,承担30%责任;某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在养老机构内自觉全身不适,养老机构通知其子配合送医但被拒绝,次日老人摔倒受伤住院,老人两年半后去世,其子认为此前摔倒为老人去世主要原因,将养老机构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养老机构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驳回其子全部诉讼请求。

朝阳法院建议,应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指导,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的规范化程度,完善养老服务合同内容,公开养老机构的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及家属的养老观念,提升其法律风险意识。同时,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行业,提供多元化产品和服务,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参与构建老龄社会服务体系的良好局面。

代表委员点评

北京市人大代表陈桂平、李璐龄,北京市政协委员欧阳继华现场参会。来自高校、媒体、行业协会、相关主管单位的各界专家代表受邀参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新闻社、法治日报、人民网、光明网、中国经营报、中国老年报、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日报、新京报、朝阳有线等多家媒体采访报道。

陈桂平,北京市人大代表:

朝阳法院本次新闻通报会对于养老机构建立健全评级制度、加强对老年人关怀工作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对社区相关工作也很有启发。希望朝阳法院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采用更丰富的宣传形式、更深入的宣传手段,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属的风险意识。

李璐龄,北京市人大代表:

朝阳法院此次对涉养老机构民事案件审理情况的通报,有助于敦促养老服务行业不断统一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加强行业约束,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随着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多,养老服务行业不断出现新模式,也呈现出了新风险。针对老年人积蓄多、易受骗的特点,可以预防为先,加强防诈防骗等方面的普法宣传。

欧阳继华,北京市政协委员:

当前人口老龄化是全社会的关注热点,本次新闻通报会选题好、内容实,符合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思想。朝阳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发挥能动司法职能,对规范养老机构运营行为、改变老年人及其家属的陈旧观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进一步加强了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专家点评

会后,朝阳法院向有关单位发送了白皮书,并同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围绕养老机构监管问题、司法服务保障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和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王显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朝阳法院建设专业的涉老法庭,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积极探索老龄化社会的法律治理。本次新闻通报会发布典型案例、分析问题、总结成因、提出对策建议,具有三个重要意义:第一,提供类案指引,发布的案例具有典型性;第二,更新社会观念,近亲属不能因养老机构提供照料服务而免除抚养、赡养义务;第三,提供制度建议,对养老服务的监管、养老服务标准、养老机构风险分担机制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对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提供了重要参考。

陈兴华,北方工业大学副教授:

朝阳法院涉老化专业审判法庭建设卓有成效,本次新闻通报会内容详实,对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近年来,养老服务业不断发展,但养老机构经营不规范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需要加强养老服务合同监管以及普法宣传工作。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能够加强联动监管,有效发挥制式合同的规范功能,与司法工作中的诉源治理及专业化审判形成合力,共同发挥积极作用。

黄洁法治日报北京站站长:

朝阳法院启动涉老专业化人民法庭建设两年来成果累累,本次新闻通报会数据详实,案例丰富,切实反映了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中的各项问题,同时兼顾了老年人权益保护和养老行业可持续发展,对于指导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营、指引老年人家属改变观念、促进孝文化的传承等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持续关注亚运村法庭涉老专业化审判工作,并与朝阳法院合作推进涉老法治宣传工作。

周扬,中国老年报社记者:

朝阳法院本次新闻通报会内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老年人及其家属通常对养老机构有较高的预期,导致实际遇到纠纷时有认识偏差,通报的典型案例能够让机构认识到如何规范经营,也可以引导老年人和家属更理性思考。朝阳法院可以持续加强对类型化典型案例的宣传,通过多种方式深入社区、单位、老年大学等老年人集聚的地方开展普法工作。

宋晓磊,北京市老龄协会政策法规处处长:

本次新闻通报会内容十分务实、丰富、有深度,宣传了涉老法治理念,传递了司法价值引导。希望朝阳法院继续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普法宣传,持续就更多类型的涉老案件开展专题调研和发布活动。

马兰,北京市老龄协会政策法规处二级主任科员:

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涉老专业化法庭建设、适老化改造、多元解纷等工作都取得亮眼的成果,值得深入了解和学习。本次发布的案例也极具代表性,希望法庭继续加强与多方力量的合作互联,共同致力开展涉老普法宣传工作。

秦利国,朝阳区养老机构行业协会会长:

朝阳法院开展涉老专业化审判及相关专题调研,多次走进民政部门、养老机构、社区驿站和老年人身边实地走访调研,形成的报告、梳理的案例有着扎实的调研基础。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仍在不断地探索与创新中,需要多方力量的关注和支持,协会将继续在规范机构经营、协同化解纠纷、促进行业交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许嘉俪,朝阳区民政局养老工作科干部: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涉养老机构相关纠纷逐年递增,养老机构也确实存在运营困难,需要社会各方面帮助,朝阳法院关于涉养老机构民事案件审理情况的通报对引导规范养老机构运营、改善社会观念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民政部门建立了权威规范的服务网络,推行了制式合同及监管账户等防风险举措,今后也将与法院一道,共同分析养老相关行业运营风险,帮助提升规范化水平,共同为老年人安度幸福晚年贡献积极力量。


(朝阳法苑.聚焦接诉即办“每月一题”养老机构监管问题,朝阳法院发布涉养老机构民事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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