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我身边的一个朋友成立了一家XXX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括“养老服务”,但公司没有床位。
需要咨询以下问题:
1、这家公司的性质是否属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文件中所规定的“养老服务机构”?
2、该公司是否需要需要向民政部门办理养老备案手续?
3、该公司是否属于《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养老机构”?
4、这家公司没有床位,能否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会不会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
非常感谢老师的解答。
留言时间:2023-8-10 该公司属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文件中所规定的“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养老机构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提出办理备案申请。该公司不属于养老机构,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该公司可以从事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工作,经营过程应当遵守养老服务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 答复时间:2023-8-17 来源:民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