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0335-881

滨州市获批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试点市

搜养老院网 2022-06-21
113浏览

近日,省民政厅发文明确,滨州市获批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试点市。

10月30日,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银保监滨州监管分局印发《滨州市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费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滨民函〔2022〕108号),积极探索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费管理的路径和办法,规范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费行为滨州市选定滨城区作为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费管理试点县(市、区),试点工作从2022年10月开始,到2023年10月底完成。通过积极探索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滨州模式”。

下一步,滨州市将全力做好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试点工作。

一是规范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费行为。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机制、有创新、有特色,提升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营造实施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政府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和动态报道,提高各级对推进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费管理工作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合力,营造试点工作氛围。

三是加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宣传教育。加强对养老机构经营者的守法教育,引导其合法经营、规范服务。民政、金融管理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宣传,向社会公众宣传预收费注意事项,提示相关风险。

(滨州民政.滨州市获批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试点市.2022-11-23)

本文已标注来源和出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推荐养老院